12/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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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夫婦免囚終身

【駐台記者陳敏鳳報道】台灣的扁家四大弊案昨日二審宣判,結果出現大逆轉!一審遭重判無期徒刑的前總統陳水扁、扁妻吳淑珍,獲高等法院大幅減刑至二十年,倘三審定讞仍維持此判決,扁可望服刑十年就申請假釋,有藍營立委斥法官糊塗。

扁子陳致中及妻黃睿靚亦獲減刑,且經兩人多次「呻窮」後,高院更把罰款總額從三億元新台幣(約七千三百萬港元),銳減至共五千萬元新台幣(約一千二百港元),扁家成員仍指判決過重。目前,各界最關注的是陳水扁會否獲准保釋,高院料一周內決定。

號稱台灣世紀弊案的扁家四大弊案,分別為: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弊案、龍潭購地案。昨晨十時,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除陳水扁夫婦、陳致中夫婦外,尚有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等被告共十人。

國務機要費案獲輕判

扁夫婦的刑期獲大幅減輕,關鍵在於高院對國務機要費案的從寬認定。去年九月一審宣判時,台北地方法院指兩人貪污、侵佔逾一億元新台幣(約二千四百萬港元),高院昨指貪污金額僅一千四百萬元新台幣(約三百四十一萬港元)。

高院認為,國務機要費案的若干性質,相當於首長特別費,屬於因公支出。此一看法,與馬英九於特別費案獲判無罪的見解相似。因扁夫婦的涉案金額大幅減少,高院僅以較輕的偽造文書罪判刑,兩人刑期減十四年。連同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等,扁夫婦各被判刑二十年,一審時被判罰款五億元新台幣(約一億二千萬港元),也減至三億七千萬元新台幣(約九千萬港元)。

願再匯款回台換保釋

涉及洗錢案的扁子陳致中及其妻黃睿靚昨日亦獲減刑。陳致中由兩年半刑期改判為一年兩個月,黃睿靚則由一年八個月減為一年,且夫婦倆罰款大減。其他被告如扁幕僚馬永成、林德訓等也獲減刑,馬永成從原來的二十年,大幅折半為十一年半,林德訓則由十六年略減為十二年半。

目前,各界最關注的是陳水扁能否獲准保釋。因扁之前已向高等法院申請撤銷羈押,高院昨日宣判後,亦隨即召開羈押庭。扁於羈押庭上稱,打死也不會逃亡。他又承諾,除已從瑞士匯返二千一百萬美元(約一億六千萬港元),還會在一星期內將原存於國泰世華銀行的五億七千萬新台幣(約一億四千萬港元)匯回,盼能換取交保,但高院昨未即時裁示。

昨日在高院外,聚集了大批藍綠支持者。藍營支持者要求「把陳水扁關到死」,綠營群眾則為改判減刑歡呼喝采,雙方一度對罵,警方需築人牆分隔,以防兩方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