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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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作人終審仍判囚五年

【本報訊】因揭露汶川大地震學校豆腐渣工程及發表紀念六四文章,被當局判刑的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上訴案,成都中級法院昨日終審判決,維持五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案件昨上午十時在法院宣判,只用了十二分鐘便結束。譚作人代表律師指他狀態不錯、心情平靜;到庭旁聽的譚作人太太王慶華認為終審結果在意料之中,她說:「不管是從大的形勢、小的氣候看,都應該沒甚麼改變。」

法院認為,譚作人發表日記及紀念六四,對社會具有危害性,是煽動國內外民眾與政府對立和對抗。譚作人代表律師指,四川地方政府為掩蓋豆腐渣工程中可能存在的貪污問題,以六四為由打壓譚作人。

港示威者被控襲警

譚作人案在本港引起關注,來自十八個民間團體的三十多名代表昨晨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示威,要求釋放譚作人,示威者又帶同豆腐前往,暗示四川地震的豆腐渣工程。有示威者指,有警員搶奪他們手上的豆腐,一名女警更將豆腐揸爛,支聯會常委楊匡上前理論,被指涉嫌扯脫女警的編號肩章,被控襲警當場被捕,下午更被閃電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獲准保釋至下月七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