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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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縣濫建水電站增稅收

【本報訊】屬省級貧困縣的陝西安康市平利縣,為增加稅收,允許私人在境內「母親河」濫建引水式水電站,僅百餘公里河道有逾二十座水電站,致河流枯竭、魚類死亡,釀成生態災難,沿河居民面臨缺水危機。

百餘公里河建26電站

起源於大巴山的嵐河,為漢江一級支流,途經平利和嵐皋兩縣。數年前,平利縣委提出以林蓄水、以水發電、以電促工、以工富縣的水電開發計劃,振興經濟招商引資。據不完全統計,境內百餘公里的河流,迄今已建或在建的水電站有二十六座,估計每年可帶來八百萬元稅收。

村民稱,電站○七年起營運,下游便出現斷流,魚類大量死亡,沿河居民也面臨缺水。縣政府前年曾要求電站保持下洩量,但當局執法不力,部分大壩下游已斷流。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總工程師劉樹坤指,引水式電站對生態系統的破壞力驚人,但內地並無禁止這類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