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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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訪被姦案維持原判

【本報訊】安徽上訪女子李蕊蕊遭強姦案前日在北京市二中院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疑犯徐建入獄八年、賠償二千三百元九角。李蕊蕊去年八月在京上訪,遭安徽阜陽市駐京辦送進聚源賓館拘押,慘被任職賓館保安的徐建強姦。案件一審後,李上訴索償十萬五千元,但法院認為其要求無法律依據,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