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2010

  • 2010年05月11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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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二代離婚潮困擾父母

內地「八十後」離婚率高企,不少富豪擔心一旦子女離婚,萬貫家產將會被瓜分,遂希望子女結婚前做財產公證,不過又憂慮此舉會令子女丟臉及影響夫妻感情,因而陷入兩難。有內地律師表示,富二代的離婚問題嚴重困擾富一代,富二代在婚前做財產公證,可避免「功利型婚姻」。

兩家開三次會傾唔掂數

在珠三角做房產生意的葉先生表示,兒子與媳婦近日鬧離婚,雙方家庭為財產分配問題已開三次會,仍然未達成共識。葉先生透露,兒子名下財產最少數百萬元,由於兒子婚前沒有做財產公證,離婚後至少要分一半身家給媳婦,家人都十分無奈。

他當初顧及兒子的面子及尊重其選擇,擔心要兒子做財產公證會令女方心存芥蒂,因此沒有要求兒子這樣做,現在處理兒子的離婚問題需要相當審慎,一方面要平衡與親家的關係,一方面要避免家醜外傳。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近年八十後離婚率高企,家族掌門人尤其憂慮,因為子女一旦離婚就會送走部分家產。他建議富二代在婚前做財產公證。

上海市滬北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江燕表示,根據內地婚姻法,夫妻在結婚登記日起,所有收入均屬共同財產,一旦離婚需平分。近年不少八十後夫妻均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樓,各地方政府對有關財產的分配有不同規定。在上海,如能證明是父母出資,則不屬共同財產。為免引起糾紛,她建議若涉及父母財產,最好在婚前做財產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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