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過界了吧?還敢說依法執政?
你說賠償就賠償嗎?保險公司是政府開的嗎?如果是你自掏腰包的話我贊成,而且「不應該賠的也要賠」!
原來有「可賠可不賠」的嗎?!如果放到平時,是賠還是不賠?
說的好聽,但無法律依據,還是讓政府自己摳出來吧!
如果是法治社會,就不應該講這樣的話,一切應依靠法律解決!
請理性的對待法律!法律的神聖不可侵犯,是地方政府不能改變的!
保險公司是上市公司嗎?股東的利益何在?
來源: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