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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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器官者遭豢養勁剝削

【本報訊】內地每年估計有一百五十萬人需要器官移植,但捐贈者嚴重不足,催生黑市買賣。有無良中介把賣器官者當牲畜豢養,好讓隨時向買家提供。這些中介收取巨額報酬,卻剝削壓榨賣方。專家認為,內地應訂立禁止人體器官買賣的法規。

北京市首宗人體器官買賣案日前審理,十九歲男子楊念(化名)因家貧,經中介劉強勝游說後,以三萬五千元賣出半邊肝臟,但楊事後僅獲得兩萬五千元報酬,並知悉買家付劉十五萬元。楊向劉追討被拖欠的一萬元,反被糾眾毆打。

內地○七年起頒布《人體捐贈條例》,規定器官受贈者必須是捐贈者的配偶、直系親屬,但並無罰則。據中國紅十字總會賑濟救護部部長王平表示,內地每年約有一百五十萬人需要器官移植,但僅約一萬人獲得移植。

求過於供造就黑市器官買賣盛行。有中介坦承利潤龐大,過去兩年曾豢養近二百人,隨時供應買家,至今有三十宗交易。為免觸犯法則,中介會安排虛假文件,證明供應者與病人為親屬,也會買通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