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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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抗爭動輒十年

【本報訊】「為甚麼家屬要找醫鬧?我們患者家屬都是被迫的!」不少病人家屬直言覺得找職業醫鬧不對,希望循法律渠道解決問題,但告上法庭最快都要一年半載,慢的話可能要打十幾年官司,他們沒耐性也沒錢。

深圳有曾聘用職業醫鬧的患者家屬說,去年與龍崗區一家醫院發生糾紛,雙方就賠償談不攏,「本來雙方差距挺大的,但(找醫鬧)鬧了一鬧後很快談妥。不管怎麼說,事情解決得快些!」

深圳今年二月也出台《深圳市醫患糾紛處理暫行辦法》,同樣嚴禁病患家屬聚眾抗爭,建議引入人民調解機制處理糾紛,但外界認為除非當局有更快捷、更完善的調解辦法,否則苦主仍只得上街維權。

《辦法》又建議在各街道現有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下新建「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室」,但民眾普遍持觀望態度,有人問:「這個醫患糾紛調解部門權力有多大?能不能一錘定音解決問題?有了初步解決方案,是不是還要一級級地去走程序?結果反而是畫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