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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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老婦向少年賣金魚重罰

【本報訊】英國一名經營寵物店的老婦違例向十四歲少年售賣金魚,不但被罰款,更如重犯般佩戴電子監察器及宵禁七周。

罰1.2萬戴監察器如重犯

六十六歲的希金斯已為人曾祖母,經營寵物店逾二十八年,從未惹過麻煩。去年七月她將一條金魚賣給一名十四歲少年,但未有查問歲數,遭當局指控她違反禁止十六歲以下人士獨自買寵物的動物權益條例。她被罰款一千鎊(約一萬二千港元),又要佩戴電子監察器及接受宵禁。

消息指該少年是當局派來放蛇,而希金斯和跟她一起經營寵物店的兒子馬克都指那少年看來超過十六歲。據報當局在有關審訊耗費公帑兩萬鎊(約二十四萬港元),有議員力斥這種放蛇行動是浪費公帑。

馬克同遭罰款,及需完成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他直指判決荒謬,不但不滿母親被控前沒被警告,更不滿年邁的母親須佩戴電子監察器,猶如危險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