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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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死灰復燃當局有責

【本報記者】當年毒奶事件爆發後,當局一度嚴打問題企業、嚴查三聚氰胺,又頒布《食品安全法》。但去年底起,三聚氰胺毒奶品突然回流市場,幾乎全是○八年被發現卻未銷毀的舊貨,不禁令人質疑當年執法者到底做過甚麼?這一年多以來監管部門又做過甚麼?內地企業到底有沒有良心?

未銷毀毒奶粉重新包裝

○八年九月,毒奶品風波一發不可收拾。當局其後對全國乳業進行大搜查,銷毀毒奶品,又制裁有關乳業負責人。但行動過後,風波平息了、後繼無力了,各地監督部門懶再執法、大開「綠燈」。奸商趁機把未銷毀的毒奶粉重新包裝,再次推出市場。

去年底起,上海熊貓煉乳、陝西金橋乳粉、遼寧五洲雪糕等,多間乳品公司的產品被驗出三聚氰胺超標。問題出在原料上,全部用了○八年未被銷毀的問題奶粉。事件反映當年的整治乳業行動不徹底,問題奶粉雖被查封存放在企業倉庫,但既沒全面檢測,亦無即時銷毀,讓奸商有機可乘。

禍害數千萬兒童的嚴重問題,竟然事隔年餘就再次出現,除源於奸商無良心,更大的責任應在政府身上,但結果最終仍由民眾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