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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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灰色收入 政府說易行難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堅決打擊取締非法收入,規範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當局說得斬釘截鐵,但說易行難,要真正實行更是千難萬難。

收入分配問題,是中國當前的政治難題,也是當前各種社會矛盾的根源。收入分配不公,主要是政府資源配置產生問題,官員利用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一夜暴富,而蟻民在強制拆遷之下,往往一夜赤貧。貧富差距巨大,使社會陷入動盪,威脅到政府的統治,當局也因此開始注重收入分配問題。

不過,由於官員的很多收入介於合法與非法之間,如紅包、回扣、辛苦費、感謝費、超標準福利等等,當局極難規管。據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進行的有關灰色收入的調查顯示,二○○五年全國城鎮居民收入中沒有被統計的灰色收入總計四點四萬億元,相當於當年全國GDP的百分之二十四。

有些官員的灰色收入甚至超過了合法收入。比如,一些政府官員或壟斷企業員工的消費水準明顯高於工資水準,某些官員稱自己憑工資根本買不起房,實際上卻又住着大房子,顯然不能排除灰色收入的支撐;個別官員涉嫌經濟犯罪,往往會出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甚至超出認定貪污受賄的數額,剔除隱瞞不報的因素,其中不少就是灰色的成分。

濫用權力 監管真空

官方《瞭望新聞周刊》的調查表明,在不發達地區的某些縣市,個別官員每年不算非法收入,僅灰色收入就可以達到十萬元,而發達地區可達到上百萬元。

灰色收入之所以難規範,主要是權力沒有受到有效的監督。內地相當多公職人員的灰色收入來自審批、許可、收費和處罰的過程中,特別是行政審批和許可項目的設置,使官員極易上下其手;還有一些部門法規規定的違規事項罰款額下限與上限的差距很大,留給相關公職人員的處罰自由裁量權太大,給官員提供獲得豐厚灰色收入的空間。

譬如,很多地方打擊賣淫嫖娼,公安往往一罰了之,當作單位和個人的獎金,還有些派出所甚至與賣淫女達成協議,由她們勾引嫖客,然後由公安抓嫖罰款分贓。再譬如,內地稅務部門查稅,尺度嚴一些還是寬一些,往往是經辦人員說了算,如果企業給稅務人員一些好處,甚至可以享受免稅,如果企業得罪他們,很可能被安上莫須有的逃稅罪名,加以重罰。

所以,規範灰色收入,重在權力監督,將權力運行置於陽光之下,讓政府施政置於老百姓的放大鏡中,但這談何容易?當局喊政務公開已多少年,如今又有哪些成效呢?中國政治充滿了黑幕與潛規則,暗箱操作更是普遍,因為只有如此,官員們才能如魚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