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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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曾簽70槍決令

【本報訊】針對王清峰引起的風波,馬英九前晚在與國民黨籍立委餐敍的時候表示,他雖然不贊成死刑,但九三年至九六年擔任法務部長時,還是依法簽署了七十多名死刑犯的槍決令。其任內僅三次要求暫緩執行,其中僅蘇建和三死囚案成功獲准。

據悉,前晚參與餐敍的藍營立委中,多人要求撤換王清峰;但馬未有回應,僅表示這事的確很麻煩,認為不論廢除死刑抑或暫緩執行,都必須透過修法。他又稱,任法務部長時也做過有關廢除死刑的民調,反對比例逾七成,與媒體前日公布的數字大致相同。

處決劉煥榮記憶猶新

馬又稱,當年簽署了七十多位死刑犯的執行令,第一個是前竹聯幫殺手劉煥榮。當時劉已誠心悔改,很多團體、朝野民代也呼籲特赦,但他身為政府官員,還是依法簽決。劉行刑前高呼:「中華民國萬歲!我對不起社會!」馬至今亦記憶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