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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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促嚴懲靜坐拉橫額
【本報訊】全國人大代表、廣西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劉慶寧提案建議修改《刑法》,增設擾亂信訪秩序罪,並列出二十種應受到刑罰的信訪行為,包括信訪時喊口號、拉橫額、靜坐,未經批准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及附近非法聚集,或採取自殘、自殺、跳樓等行為,依其嚴重程度判刑,最高可判十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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