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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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狂魔一審判死

【本報訊】廣東佛山市中級法院前天對公安部A級通緝犯成瑞龍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檢控指於九六至○五年間,成瑞龍先後在廣東、廣西、湖南、浙江、重慶、江西等地,夥同他人或單獨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並殺害包括警察在內的十三人。成對部分作案指控有異議,但未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