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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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奴婊等16漢字

【本報訊】漢字歧視女性?上海一名律師網上發文指出,至少十六個漢字歧視女性,誤導學子價值觀,主張改字甚至重新造字,引起網民熱烈討論。

該名自稱姓葉律師認為,「娛、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姦、姘、婊、嫖」這十六個包含「女」字的漢字,均屬貶義。兒童學字時會以為這些下流、負面的行為均由女性而起,貶低對女性的評價。

稱改字可減兩成強姦案

他主張將這些字全面改造,例如「嫖」改成「彳不」,從字面上可得知是兩個人做了社會不允許的事。他又認為此舉可遏止相關的惡行,聲稱改字後會減少兩成強姦案。

不少網民批評改字根本無助於改善重男輕女的思想,亦有人指改字可以減少罪案屬無稽之談。在一片謾罵批評聲中,亦有人力撐葉的意見,認為「至少比教育部的改法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