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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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腐敗案 中國司法之恥

沸沸揚揚的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腐敗案,日前在河北廊坊開審。案情披露黃松有與廣州爛尾樓工程有關,受賄五百多萬元。此案發生在代表中國司法公正的最高法院,成為司法之恥,嚴重動搖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黃松有現年五十二歲,廣東汕頭人,原來在廣東法院系統任職,一九九九年,在湛江市中級法院院長任內上調最高法院,擔任民庭庭長,三年後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長,短短五年內實現仕途三級跳,這在內地司法系統相當罕見。

黃松有的幕後恩主是原最高法院院長肖揚。肖揚也是廣東人,對同是廣東出生、且具有較強業務能力的黃松有格外賞識,不斷提拔他。因此,黃松有案發後一度傳出肖揚受到牽連,其女兒也受到調查,但官方迅速安排肖揚出面闢謠。

黃松有案之所以爆發,與全國最大的爛尾樓工程之一的廣州中誠廣場拍賣案有關,當時北京一家公司以九億二千多萬元的價格獨家購得中誠廣場,轉手賣給第三方中石化,售價高達十三億元,差價為四億多元。黃松有在當中穿針引線,並指使廣州中級法院執行局長楊賢才承辦。這件事在中石化前總經理陳同海被雙規之後浮出水面,黃松有也為此被中紀委調查。

法官受賄 何來青天

連最高法院副院長也腐敗,此案一度令全國嘩然,有網民表示,今後還能相信誰?哪裏還有青天?中國司法還有沒有公平公正可言?以往,全國各地法院的法官涉及腐敗的不在少數,包括深圳中院及江西、湖南、湖北等省的高院。

不過,雖然有不少法官和法院院長因腐敗落網,但畢竟都發生在地方法院,民眾對最高法院仍然充滿期待,黃松有案發後,老百姓心中最後一根支柱也坍塌了。因此,黃松有案不是一宗簡單的腐敗案,而是作為一宗臭名昭著的事件記入中國司法史冊。

法官是司法形象的代表,法官正派不正派,人品好不好,守法不守法,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老百姓對司法的觀感和信任。應該說,民眾對法官的人品道德與官風要求,要比一般官員和普通人更為嚴格,至於最高法院法官,更應嚴上加嚴,不僅專業突出,更應是人中模範,能夠禁得起老百姓的挑剔。

遺憾的是,中國很多法官都是半途出家,不僅專業能力欠奉,人格操守更是劣迹斑斑,千夫所指。這些腐敗法官把持司法大權,不是塑造社會公正公平,而是製造冤假錯案,將司法當作謀利工具。所謂的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變成了以金錢為準繩、以權勢為依據,普通老百姓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己不正,何以正人?看來黃松有案留給中國的不僅僅是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