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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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女涉洗錢扁家五口被控

【本報訊】台灣的扁家弊案再有新發展,特偵組昨日公布第四波起訴名單,針對洗錢案、二次金改弊案起訴二十二人,前總統陳水扁一家五口無一幸免,其中扁女陳幸妤更是首次被控洗錢罪。其餘被告以企業界人士居多,檢方指扁夫婦收受企業賄賂逾六億元新台幣(約一億五千萬港元)。

陳水扁、吳淑珍夫婦雖已一審被判刑無期,但特偵組仍續查洗錢案及二次金改弊案,查獲扁夫婦藉國泰金控購併世華銀行、元大證券購併復華金控機會,分別向相關業者收賄四億元新台幣(約一億港元)及二億一千萬元新台幣(約五千萬港元)。

檢方指扁夫婦觸犯貪污罪,兩筆賄款應追繳沒收。國泰世華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等企業人士亦被控洗錢罪。此外,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因「紅火案」涉嫌背信罪、違反銀行法,檢方昨一併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