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法院違規保結案率 年尾拒立案惹民怨

【本報訊】儘管最高人民法院明文規定,法院不得為提高結案率而於年底拒絕立案,但北京《中國青年報》披露,仍有不少法院違反規定,導致民眾不滿,甚至為此上訪。

報道指出,江蘇徐州的謝女士上月向當地法院提狀,遲遲未收到法院回覆,遂到法院查詢。未料法院人員表示,因一般案件至少要審理三個月,倘十月後立案就肯定要「跨年」,影響法院結案率。因此法院內部有規定,年底一般不立案。

河北、浙江、遼寧等地律師亦稱,年底拒絕立案幾乎是內地法院的行規,而此做法確令部分民眾不滿,甚至為此上訪。媒體還發現,曾有安徽的法官撰文坦承,為確保年度結案率,法院年底會凍結立案,該法官形容為「良策」。有學者認為,每年度總結法院結案率的做法,本來就不科學,因案件審理有一定程序與規律,除非從制度上加以改變,否則法院年底拒絕立案的現象難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