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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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漢凍死 護送者要賠10萬

好心竟然要賠錢!南京男子好心送醉酒同事至家門,豈料翌日同事被發現凍死門口,死者家屬指好心人要負責,告上法庭並索償。法院日前審理此案,指被告未盡護送義務,判賠十萬六千多元。被告上訴,並於網上發帖喊冤:「好冤啊!好心卻落得如此下場!」有律師指裁決不當,恐以後再沒有人敢做好事。

被告稱死者下車時清醒

好心要賠錢的姓檀網民,自比○六年「彭宇案」的翻版。他指出,今年二月十九日,他邀三十七歲的朱姓同事陪同睇樓,之後去喝酒。朱其後不勝酒力,還打算駕電單車回家。檀擔心出意外,遂截的士相送。

的士駛至距朱家約三十米的巷口,因汽車無法駛入,由朱自行落車回家。檀指出,當時朱仍清醒,還堅持毋須再送,檀遂搭乘原車離去。惟翌晨朱被發現冷死門外。

法官指未完成護送義務

南京浦口區法院日前一審判決,指檀身為護送者,明知朱飲酒過多,不應把他丟在家門口就走,因他未完成護送義務才致人喪生,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送人回家不是義務!」檀對裁決極度不滿,認為被罰相當冤枉。他又強調,自己當日回家後,曾特地致電給朱妻查問,當時朱妻指丈夫未回家,曾出門尋找但沒發現。檀質疑朱妻說謊:「怎可能找不到呢?」檀的上訴案已預定下月中旬開庭。

不少網民同情檀的遭遇,慨嘆好人難做。有網民建議,當局可倣效美國加州通過《好心人免責條款》,避免好心人要為意外負責。有律師和學者亦認為,送朋友回家只出於好意,不涉義務或責任。法院如此判決雖能撫慰死者家屬,但恐令此後再無人敢做好事,以免無辜惹官司。

扶起跌倒老婦被屈撞人

彭宇案發生於○六年十一月,南京男子彭宇落巴士後,扶起疑因追巴士跌倒的老婦,還把她送醫。老婦經證實骨折,但反咬彭宇撞人,告上法庭並索賠。彭大喊冤枉,宣稱好心反遭誣陷。法院一審判彭賠償四萬多元,各界嘩然,隨後更引發連鎖效應,見死不救、屈人賠償等醜聞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