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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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要點及迴避問題

本文重點

要點

1 控制暖化:全球氣溫升幅應控制在2℃之內。

2 監察減排:發達國家的減排承諾將按《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受監察。

3 減排經費:富國在2020年前每年提供7,800億港元助窮國應付氣候變化;在2010年至2012年共提供2,340億港元助窮國對抗天災及改用清潔能源。

問題

1 違諾罰則:無提及任何國家一旦未達減排承諾,會有甚麼罰則。

2 排放減幅:未有確立由很多富國所提出在本世紀中期將碳污染減半的目標。

3 管束條約:未有提出將協議目標轉為具法律效力條約的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