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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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豆腐太臭台檔主罰十萬

本文重點
【本報訊】臭豆腐太臭也會捱罰?台灣桃園縣一臭豆腐攤檔因散發的臭味太勁,多次遭民眾檢舉「臭味過重」,經署保部門派員採樣確定臭氣濃度超過排放標準,臭豆腐攤檔被判罰十萬元新台幣。臭豆腐攤檔不甘被罰提出訴訟,當地法院昨裁定政府判罰無誤而駁回。

上訴遭駁回

該臭豆腐攤檔位於八德市文化一街十一號,多次遭民眾檢舉投訴過臭。環保署去年底派員到攤檔周圍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機構檢驗後證實攤檔散發的臭氣濃度超過排放標準。桃園縣政府事後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對臭豆腐攤檔判罰十萬元新台幣,並要求店家限期改善。不過,店家不服,提出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案審後認為,環保署稽查過程並無違誤,且檢測結果經具專業檢測能力的機構鑑定,認為桃園縣政府對臭豆腐攤檔的裁罰並無違誤,因而駁回店家的訴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