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網站Facebook是全球不少人的社交平台,經常留言及上載相片與朋友分享,但因此而影響個人生活的事例近年屢見不鮮。
2008年7月
英國男子弗什特向已和他反目的舊同學拉斐爾索償,指對方在Facebook冒認他設立戶口,散布虛假訊息,如指他是同性戀者及欠下巨債等。
2009年2月
英國少女斯旺在Facebook留言埋怨工作沉悶,老闆發現後,以影響公司聲譽為由將她辭退。
2009年8月
英國女子林賽在Facebook用粗言大罵老闆,但原來老闆在她的朋友名單中,看見她的留言後將她炒魷。
2009年11月
美國教師佩恩在Facebook上貼出和朋友在酒吧消遣的照片,又戲稱朋友是婊子,遭家長投訴後被炒。
2009年11月
英國少女威爾遜在酒吧被一名女子所傷,險盲並留疤。閉路電視拍不清疑兇面貌,威爾遜最終在Facebook名單中找回案發時與疑兇一起的網友,終找到疑兇霍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