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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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法案又落空 反腐只聞樓梯響

內地官場貪污受賄成風,儘管當局加大打擊力度,懲處了一批貪官,但腐敗之風絲毫沒有減弱。人們意識到,必須從制度上反腐倡廉,所以近年民間要求推行「陽光法案」的呼聲日隆。可惜,剛剛閉幕的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在這方面又交了白卷,既令人意外,更令人失望。

近年當局宣揚制度反腐,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但是在推動陽光法案問題上卻葉公好龍,一拖再拖。其實,陽光法案並不是一個新議題,早在一九九四年官員財產收入申報法就正式列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項目,前年九月國家預防腐敗局成立,有關官員也曾表示,「要在適當時候建立財產申報制度」。然而,多年來一直停留在理論探討上,立法程序未能提上議事日程,歸根究柢,是因為受到來自官場內部的巨大阻力。去年一項調查發現逾七成處級以上官員反對建立陽光法案。

官員反對陽光法案,完全是為了保護其既得利益。貪官都有大量見不得陽光的財產,例如近期被雙規的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擁有的財富令人咋舌,執法人員在其住所搜出大量人民幣、外幣以及金條,價值三千八百萬元,他名下有八處房產,估計涉及資產近億元。這次重慶揪出來的「黑公安」個個家財萬貫,連小小的公安分局治安支隊長也擁有一千多萬元家產。

拖得愈久 民怨愈大

又如河北省一名市教育局局長早前被免職後,連夜簽發了二百名農村教師調入城市學校的調令。原來這些調令都「明碼實價」,每個收取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的費用。有網民踢爆,這名局長在市內擁有八處房產,在老家有一座價值一百二十萬元的別墅,在北京還擁有價值五百萬元的物業。

對於這些貪官來說,一旦申報財產,不義之財就要敗露,所以,他們阻撓陽光法案立法,一點也不奇怪。最令人費解的是,中央當局對此歪風竟一再讓步,令陽光法案立法一次次胎死腹中。

世界上不少國家都鐵腕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宣稱,官員拒絕申報財產將被解職,這與北京當局的優柔寡斷形成鮮明對比。

陽光法案遲遲無法出台,其實也不令人意外。時至今日,官場腐敗已不是個別現象,而是普遍性問題,有人形容,如果把全國縣處級以上官員排成一列,然後全部按貪污罪論處,可能會有錯案,但若每隔一人揪一個出來,卻會有不少漏網之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要求官員如實申報財產,必然令大批貪官原形畢露,當局若依法查處,很可能打擊面極寬,甚至會令部分黨政機關陷於癱瘓,令中共執政合法性受質疑。

但不管怎麼樣,這個問題是無法逃避的,推行陽光法案勢在必行,拖得愈久,積累的問題愈嚴重,民怨也愈大,到了官逼民反的那一天,便後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