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7/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飆車撞死人富家子囚三年

【本報訊】杭州富家子鬥車撞死人,只判三年;河南司機酒後撞死六人、傷七人,也只判六年半;非洲大學生在武漢醉駕撞死七旬翁更只輕判罰款和驅逐出境。對比起其他具爭議個案,成都今次的判死首例,難免惹起各界爭議。有網民質疑,法院判刑標準不一。另有法律學者建議,盡快設立明確的醉駕罰則。

法律專家意見分歧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建平說:「這並不是一般的交通肇事案!」根據法律規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幅度,最輕十年、最重死刑,孫偉銘沒有任何可獲減判的情節,法院判處死刑恰當。

「定性準確,但量刑過重。」四川省律協刑事訴訟專業委員會委員周建中認為,此案是交通事故,相對於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投毒、放火、爆炸等行為來說,肇事司機的主觀惡性並沒有那麼大。依照我國現行「少殺慎殺」的刑事政策,對交通事故中的司機判處死刑,明顯過重,判無期徒刑可能更為合適。

直擊人類豬流感最新疫情
詳情瀏覽on.cc《奪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