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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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殺4人司機判死

本港醉酒駕駛刑罰被質疑過輕,四川成都一宗醉駕案的判決,卻遭質疑是否過重,引起民眾激烈爭議。案中被告去年底酒後駕駛連撼五車、撞死四人。法院前日一審判決,指被告長期無牌駕駛、多次違規,反映他漠視交通法規、無視他人生命安全,屬故意犯罪,依法重判死刑,成內地醉駕判死首例。

「我要上訴!希望法院能給我一個救贖的機會,我還很年輕……」三十歲的被告孫偉銘前日聽判後,淚流滿面向法官求情。據檢方指控,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成都某技術公司任職的孫,到酒樓為親戚祝壽,席間狂飲酒。宴後他駕車送父母到火車站後,獨自駕車回程,朝成都龍泉驛區方向行駛。

酒意正酣的孫當時先撞向前方一輛私家車,事後未有停車反而加速逃走,隨後越過雙黃線、衝到對面線,先後與四車迎頭相撞。雖然所駕汽車嚴重撞毀,但他仍無停下,直至車輛再無法行駛為止。事故造成兩名無辜者當場死亡,兩人送院搶救後不治,另有一人重傷。

漠視人命 故意犯罪

經警方酒精測試,發現孫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近七成。事發路段限速為六十公里,但孫當時車速超過一百三十公里。此外,他自去年五月買車以來,從未考取駕駛執照。

此案前日在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判決書指其「無視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明知越過道路中心黃色雙實線,會與對面車輛相撞,造成車上人員死傷的嚴重後果,仍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主觀故意非常明顯。」

受害者家屬聞判鼓掌

雖然孫於審訊期間曾當庭向死傷者家屬痛哭道歉。前日又強調自己事發時意識模糊,非故意超線撞車。但法官指出,所犯罪行嚴重危害社會,且對受害人及其家屬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因此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官宣判後,旁聽席即傳起歡呼聲,受害人家屬含淚鼓掌,孫偉銘則哭着要求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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