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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內地非政府組織(NGO)近年如雨後春筍,近年在內地迅速興起的「太陽村」是專門協助囚犯未成年子女的NGO,不但被指在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經營,其以營商模式的經營手法和處理善款等問題,亦惹來不少質疑。太陽村村長張淑琴反駁外界的指摘,並稱太陽村沒有合法手續是因國家對NGO沒有清晰的思路所致。
張淑琴於九五在陝西註冊成立太陽村,隨着慈善捐款不斷增加,太陽村也迅速擴展。如今,北京、河南、江西和青海等地合共已建立了六個太陽村,共有四百餘名孩子在這些村落生活。太陽村亦有在本港進行募捐。
沒合法手續只領工商牌
《中國周刊》報道,太陽村並沒有NGO的合法手續,張淑琴是通過變通手法,以工商營業執照經營NGO,但工商營業執照亦早已過期。太陽村在不少地方設立果園,供遊客參觀、認領果樹,出售水果,儼如一條巨大生意鏈。
對於外界的種種質疑,張淑珍均一一否認。她指,變賣捐助物資是因為部分物資根本不適合小朋友使用。對於無牌經營問題,她稱全國有三萬個像太陽村一樣的NGO,他們都是「非法存在」,這是國家管理部門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