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昆明的嵩明縣法院內一宗離婚訴訟案中,一名男子因不願離婚,居然在法庭內大開殺戒,將妻妹當場砍死,將妻子刺傷,事件震驚全國。這宗法庭內的慘案,歷史罕見,折射出法院管理的薄弱。更離奇的是,湖北公安縣莊鋪鎮一名男子,在法庭的辦公室獸性大發,將一名天真無邪的四歲女童殘忍強暴,手段之惡劣、膽子之大,可謂令人髮指。法庭乃法官斷案之地,講究莊嚴肅穆,開庭有法警執行秩序,休庭有人打掃,但沒想到,居然發生殺人兇案,變成強姦場所。
在內地衙門中,各地法院的建築規模、裝修奢華程度,均是首屈一指。這些法院要不是歐式風格,建得像個城堡,要不就是人民大會堂翻版,光台階就是幾十級,威風凜凜。一些只有幾十個人的法院,建築居然高十幾層,相當於一人一層,辦公條件之闊綽,嘆為觀止。
但這不過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高懸的國徽並沒有成為民眾的護身符,公平正義之劍卻在窮兇極惡之徒的咆哮聲中黯然失色,莊嚴肅穆的法庭成為罪惡的滋生地,法治的威嚴在民眾的罵聲中蕩然無存。
司法不公 民心盡喪
內地法庭之所以如此不堪,表面上是管理不善,但最重要的原因是長期的司法不公,使民眾已經對法庭失去信心,那些作奸犯科之徒,自然視司法如無物。
最近幾年,各級法院中因腐敗下台的高官不知凡幾,不僅有省市級法院的院長,連最高法院副院長也同樣中箭下台。那些坐在高台上的法官,看似正人君子,但實際上卻是噬人血肉的惡魔,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判案標準,變成了以金錢為根據、以權勢為準繩。
早前,深圳一名男子因電訊服務糾紛狀告電訊企業,一口氣打了多達三十個官司,一審敗訴之後,驚世駭俗地在上訴狀上寫了一個「操」字,被深圳福田法院以「污辱司法工作人員」為由,處拘留十五天。獲釋後,這名男子又連寫五份帶「操」字的上訴狀。
湖南郴州人彭北京在網上發布《決鬥書》,要求與郴州市中級法院院長及該院執行局局長進行決鬥,「以原始叢林法則決一生死」。這兩宗事件的當事者,都獲得網民壓倒性支持,說明司法已經到了何等尷尬的程度。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守護者,也是老百姓尋找公平的最後希望,如果司法不公的現象繼續下去,不管法院蓋得多麼富麗堂皇,也不管法官說得多麼動聽,穿得多麼整潔,都不能再讓老百姓對政府產生任何向心力。法庭內的殺人、強姦事件,只會層出不窮,社會徹底失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