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廣州海珠橋前日發生的「跳橋騷」尚未落幕,企圖跳橋的包工頭陳富超,雖因受傷仍然留醫,但警方已決定依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追究,或予以刑事拘留。至於推人落橋的姓賴阿伯,亦涉及故意傷害罪,目前雖暫准保釋,但面臨追究刑責,甚或被追討賠償。
受傷工頭仍留院
上周四,聲稱被拖欠工程費逾四百五十萬元、選擇於海珠橋表演「跳橋騷」的陳富超,因手肘、腰椎骨折仍然留院。推人落橋的六旬阿伯賴健生,事後亦被警方帶走,至翌日凌晨才准保釋回家。賴妻表示,丈夫事後非常後悔,步出派出所後第一句話是:「老婆、女兒,對不起!我好心做了壞事!」
賴妻又稱,丈夫患有精神病,估計因此才會推人落橋。但陳富超的兄長拒絕接受解釋,稱弟弟這幾年因被拖欠工程費,被債務折磨心力交瘁。本來只想藉「跳橋騷」表達訴求,豈料被人推落橋受傷,因此一定會追究賴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