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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月初發出通告,就《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徵集社會意見。當中包括一條受爭議規定,就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明等文件,向工商、房地產等有關部門申請核查配偶財產。有分析稱,此舉令丈夫私房錢無所遁形,「包二奶」者更容易被分身家!
廣州市婦聯權益部的負責人稱,此法規倘獲實行,將有利於婦女離婚時追討丈夫財產。目前財產轉移方法主要有三種,包括私下變賣、偽造債務及私贈財產,當中最常用手段是偽造債務。
舉例說,李女士發現丈夫「包二奶」後提出離婚,但盤點財產時發現十二萬元定期存款被提光。丈夫稱買股票蝕掉。李女士懷疑財產被惡意轉移,但苦無證據,最終離婚時僅分得五千元。
市婦聯權益部的負責人稱,李女士的個案並不罕見,過去市婦聯協助處理的離婚案中,經常有丈夫惡性轉移財產的情況,但因沒法掌握實證,婦女們維權困難。因此,倘《草案》獲得通過,婦女們就可向相關部門申請調查,有助解決取證問題。
金融機構表明無法配合
但據悉,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已明確表明無法配合,即使今次立法成功,也是意義大於實質,操作性不太強。另有律師表示,條例在實際操作中還有許多細節不明確,包括倘配偶在外地另有財產,能否要求外地協助調查等。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亦對法規持保留態度,認為「現代婚姻已很脆弱,把法律法規強加在婚姻身上,動不動就去對方單位調查,會不會容易激化夫妻間矛盾?」
事實上,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早在○七年就草擬《婦女權益保障法》,內容包括「在婚姻存續期間,婦女有權了解配偶財產狀況和經濟狀況,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但草案公布後劣評如潮,網民質疑只為杜絕「包二奶」,以犧牲男性私隱為代價。甚至女性也認為根本不具成效,結果經輿論熱議後,此項具爭議內容被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