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推動修憲,有戲
老李頭腦有點活絡了:「那民間推動修憲能產生作用嗎?有戲嗎?」 有戲。就以我的經驗為例吧。文化大革命在打倒劉少奇的同時,把國家主席這個職位也撤銷了。七五年憲法、七八年憲法中都不設國家主席。而我認為一個國家沒有國家元首是不健全的。我在八一年二月上海出版的《民主與法制》月刊發表的《關於修改憲法的十點建議》中,就明確提出了在憲法中恢復設立國家主席職位的建議。當時擔任修改憲法委員會副秘書長的著名法學權威張友漁先生到處作報告闡述不設國家主席的意義,可是最後國家還是採納了我的建議,在八二年頒布的現行憲法中恢復了設立國家主席職位。爾後依次擔任國家主席的是李先念、楊尚昆、江澤民。當時公開發表文章提議恢復設立國家主席的只有我一個人,如果我沒提出這項建議,或建議沒被採納,也許至今都沒有國家主席的職位呢。李、楊、江三人即使再有本事,也沒有國家主席可當。 老李忍不住插話了:「那三位主席有沒有對你表示過感謝?」 我笑了:一位也沒有。 「那你得到了甚麼?」 我多了一個外號:「曹修憲」。因為自那以後,二十多年來我一直沒有停止研究修憲,並有其他一些修憲建議被採納…… 老李躍躍欲試:「那我能不能爭取當個李修憲呀?」 當然可以。民間推動修憲的積極分子多了,中國的憲政也就成熟了! (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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