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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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毀傷人襲警兩獲輕判

【本報訊】包致金姪女(Bokhary Amina Mariam)過往曾有刑毀及襲警前科,但兩次均被輕判,僅分別判處罰款及社會服務令,其中在○一年的案件,曾透過律師求情指出,覺得自己的行為令家族蒙羞,名譽掃地。而○八年涉襲擊的士司機及女警,法官則指她真誠後悔,接納她因病犯案,不是暴力的人,遂判以社服代替監禁。

○一年六月廿四日,包致金姪女被控在中環卑利街的Jah Bar門外,刑事毀壞一支射燈燈泡、襲擊一名男警員,及同日在警署內被搜出藏有一膠袋內含小量可卡因毒品。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覺得自己的行為已令家族蒙羞,名譽掃地。案件已被公開,被告受了應得的懲罰。

坐的士被拒碌卡發老脾

法庭裁定被告刑事毀壞及襲警兩項罪成,但她同時被控的藏毒罪則獲裁定不成立。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當日行為十分不成熟,不僅擾亂秩序,且騷擾到酒吧附近居民,而且她當日襲擊的是一名正在執勤的警員,但考慮到被告乃一時之氣,故判兩罪共罰款九千元並留有刑事案底。

另外,包致金姪女於○八年七月十三日,在中環伊利近街因的士司機不接受信用卡付車資,她先將卡擲向司機臉,落車時又踢司機腳部。女警到場調查時,她用手袋擲向女警臉,又踢其腳部及下腹,且又推及拉扯女警制服,令對方多處輕傷。

患「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辯方表示,被告自幼患上「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從英國留學回港後,因工作不如意而患鬱躁症。由於受病情影響而常喝酒,當時正接受診治,並有良好進展。

被告其後承認普通襲擊及襲警共兩罪後,獲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庭判刑時指,雖然控罪嚴重本須判監,但不能忽視被告受精神及心理問題困擾,加上她得到家人支持,並已採取成熟及負責任的方法去解決問題,故此可免其監禁,並以最高時數的社會服務令替代,並要她向受傷的的士司機賠償一千元。

裁判官亦認為被告真誠後悔,接納她因病犯案,並非暴力的人。但要求她翌年二月到庭聽取進度報告,讓法庭跟進其治療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