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莊國昭
【本報訊】三十五歲裝修工人,於今年二月四日抱住患有腦癇及發展遲緩的三歲兒子,危站於八樓寓所窗外的花槽,令兒子嚇至失禁。警員接報到場調解,該名工人才願返回寓所。該名工人昨在粉嶺法院承認虐兒罪,保釋候訊。
案情指被告莊國昭與妻子、兒子居於涉案公屋單位,案發前被房屋署要求遷出,夫妻關係轉差。被告曾兩度擅取家中積蓄,其妻於二月二日離家出走及聲言離婚,又留下兒子給被告照顧。兩天後,被告抱住兒子危站窗外揚言自殺。控方指被告曾在窗外舉高兒子搖晃,被告否認。裁判官下令把案件押後至四月十六日再訊,以決定該部分案情是否屬實。
案件編號:FLCC 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