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骨灰龕位長期供不應求,增建計劃進度緩慢,港府無計可施之下,建議「限期使用」。食物及衞生局明言,由於無法不斷物色土地興建公營骨灰龕位,因此或須考慮為新編配龕位訂定放置時限,之後透過續期或再次配售方式重用。

眾所周知,骨灰龕位嚴重短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前朝政府留下的其中一個爛攤子。二○一○年,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曾經承諾「區區有龕位」,要求區議會協助覓地興建龕位,時任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隨後在十八區物色二十四幅用地,聲稱五年內提供約十二萬個公營龕位。然而三年過去了,二十四個選址中只有三個獲得區議會支持,意味公營骨灰龕位供不應求問題不但無望解決,反會進一步惡化。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當局增加骨灰龕位無方,計劃為新批出的龕位設置年限,這就能解決問題嗎?當然不能,首先年期長短就不容易釐定,年期設得太短,有擾民之虞;年期設得太長,則遠水難救近火。再說,假設將來出現骨灰龕位無人續期的情況,當局又如何處理呢?有長者明言,港府未經深思熟慮,便鹵莽拋出限期使用骨灰龕位的建議,不僅解決不了「死無葬身之地」的問題,反令人擔心百年歸老之後仍不得安息。

說穿了,解決公營骨灰龕位短缺的關鍵並不在於限期使用,而在於增加供應,增建計劃之所以陷入寸步難行的窘境,歸根究柢是當局無能造成。正如有區議員指出,骨灰龕位屬於厭惡性設施,要說服地區支持並不容易,前朝政府沒有提出任何補償方案,只是以長官意志拍拍腦袋,「下令」區議會協助覓地興建龕位,當時已令人啼笑皆非,最終碰得焦頭爛額,無功而還,可謂咎由自取。

公營骨灰龕位無法在短期內大量增加,本來可由私營龕位滿足市場需要,可惜當局無監無管,放任自流,私營龕場遍地開花,亂象叢生,衍生大量問題。港府二○一○年展開骨灰龕政策檢討,建議以發牌形式規管私營龕場,然而面對業界反對,港府不斷讓步,年前剛將二十多間私營龕場剔出涉嫌違規名單,現在又提出讓全港八十一個殮葬商在有條件下獲豁免領牌,可見在骨灰龕位嚴重不足之下,私營龕場問題尾大不掉,當局自知無法杜絕亂象,只好隻眼開隻眼閉,這根本就是自欺欺人。怕只怕,港府不斷放寬要求,釋放錯誤訊息,變相鼓勵違規龕場,隨時弄巧反拙。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當年周文王經過郊外,看到大量死者枯骨暴露荒野,不禁心生惻隱,親手掩埋枯骨。此事傳到百姓耳中,大家都說:「周文王的恩澤既能惠及無主枯骨,對在生的人還會差嗎?」於是紛紛前來投靠,奠下周王朝的千年基業。

前朝曾蔭權政府漠視死者「入土為安」權利,既無力增加公營龕位,亦無法規管私營龕位,足證他根本沒把民生福祉放在眼內。現屆政府接下這個爛攤子,同樣束手無策,不禁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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