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律政司前副法律政策專員黃繼兒,今年六月駕私家車駛經堅拿道天橋時涉違例駕駛,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他昨於東區法院認罪。他在○五年時犯過相類控罪,但裁判官表示,被告多年來未有再犯,故以初犯看待,加上相信被告因一時判斷錯誤才犯案,即時認罪又顯悔意,判他罰款一千六百元。

黃繼兒承認不小心駕駛罪,並指自己不想因為小事浪費法庭的時間。

被告黃繼兒,五十九歲,他昨日在法庭向法官交代個人背景時表示自己已婚,現任職大律師,月薪十八萬元。

05年有切雙白線案底

曾在律政司工作的被告昨日應訊時,主動向法庭表明早已打算認罪,更說不想為此等「小事」浪費法庭時間,不過裁判官聞言,立即糾正他,並忠告:「揸車嘅嘢無嘢係小事o架,你要小心駕駛o架!」被告○五年亦有切雙白線的交通案底,當時被判罰款一千元。

案情指,今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一時多,被告駕駛私家車行經堅拿道天橋時,遭正在該處執行交通管制的警署警長目睹違規駕駛,當時被告的車輛以十至十五公里時速南行,當駛至伊利莎伯大廈對開時,被告突然打左燈及立即由右一線切入右二線,違反分隔兩線間的連續白線標誌,當時一輛正在右二線行駛的私家車要被迫立刻急煞停,避免兩車碰撞,但其實兩車當時相距僅一米。警長見狀即時截停被告的車輛,並作出票控。

案件編號:ESS 329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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