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枝竹 唔知足」

  • 馳名港、澳的深水埗豆品老店「樹記」,多年來由創立人孔樹的其中兩名兒子合夥經營打理,但「兄弟檔」近月反目。弟弟發現嫂嫂於上月初在同一條街另起爐灶,售賣與「樹記」相同食品搶生意,遂委託律師入稟高院,控告兄嫂違反合夥人的責任和串謀損害弟弟的經濟利益,要求高院下令禁止嫂嫂的新店出售「樹記」單張上的十一項產品及向兄嫂索償。該對鬧翻的兄弟昨仍一同在「樹記」內做生意,但有如陌路人。弟婦被問到事件起因時說:「賣枝竹,唔知足。」嫂嫂回應被弟弟控告一事時則說:「佢鍾意點就點啦。」

    深水埗汝洲街「樹記」開業逾六十年,同時從事零售和批發業務,「樹記」在內地設置工場,透過選擇黃豆材料和創立人孔樹自創的燒木糠煮豆漿方法製成豆品,其腐竹馳名港、澳,不少食店會到「樹記」買食材,連海外華僑訪港也會慕名而來入貨,店外時常出現人龍。記者昨到該店採訪期間,一直有人在店外排隊等候買貨。據悉,孔樹有七名子女,但只有兩名兒子打理「樹記」的業務,即二哥孔祥基和四弟孔祥佳,而二哥所佔的股份比四弟多。

    原告是四弟孔祥佳,三名被告依次是二哥孔祥基、二嫂劉潔儀及百年荳府有限公司經營的「百年荳府」。百年荳府有限公司是於去年底成立的新公司,其兩名股東是劉潔儀和孔令鴻,他們兩人也是該公司的董事。入稟狀指,首被告孔祥基是「樹記」的合夥人,但他違反了合夥人的責任,而另外兩名被告則明知而協助首被告違反合夥人責任,原告孔祥佳因此就三名被告串謀損害原告經濟利益而向三名被告索償。另外,原告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展示及出售「樹記」售賣的十一款產品。

    同舖工作 只談公事

    記者昨先後到兩店採訪時,發現「百年荳府」也位於汝洲街,而且與「樹記」的位置接近,但只從事零售生意。此外,「樹記」的單張共列出十一種食品,而「百年荳付」的單張也剛好列出十一種食品,「百年荳府」提供的食品有六款的名稱與「樹記」的完全相同,包括「鮮枝竹」、「枝竹」、「素雞」、「素鴨」、「腐皮碎」和「响鈴」,另外三款「腐竹」、「炸根」和「濕炸枝」名稱與「樹記」的「扁竹」、「生根」和「炸枝竹」相若,只有「素鰻魚」和「扎蹄」兩款與「樹記」的「腐皮」和「鮮腐皮」分別較明顯。

    四弟一方稱,二嫂的新店未正式開業前,兄嫂二人拒絕透露新店將會售賣甚麼類型的產品,他直至新店開業後才知情況,而且新店的貨源與「樹記」都是來自同一工場的製成品。原告的妻子透露,雙方於本月中曾發生衝突,最後要報警處理,並聲稱是忍無可忍才興訟,兩兄弟現時雖在同店工作,但只會談公事。二哥則在「樹記」內不悅地說:「已經搞到好唔開心」,拒絕再作回應。二嫂在新店內受訪時,則不斷哭說自己不開心,不想談論事件,但覺得對方「好野蠻」。

    案件編號:HCA 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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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哥孔祥基(左)和四弟孔祥佳(右)仍在樹記內做生意。

    開業逾六十年的樹記,光顧者眾。

    在樹記內張貼了提防假冒的告示。

    二嫂劉潔儀(右)昨在百年荳府打點。

    樹記和百年荳府的單張所列食品,有部分名稱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