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鐵南昌站地盤的工程糾紛再被帶上法庭。負責移除樁柱工程的二判公司,繼早前入稟要求機械租賃公司移走機械之後,昨日再入稟高院,指大判新昌營造廠及上述的機械租賃公司,侵犯其已在港註冊的一項移除樁柱技術的專利權,要求法庭頒令禁制,並要兩被告對它作出金錢賠償,但未有透露金額。
原告SNE Engineering Co. Ltd.,兩名被告依次是新昌營造廠有限公司及占記機械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 HCA 14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