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樓留不住媳婦家翁追業權

  • 【本報訊】一名擁有英國公民身份的港人,聲稱於三年前因媳婦要挾與其子離婚,迫於無奈出錢為兒媳置業,圖挽救兩人婚姻。但媳婦在三個月後食言離婚,他遂入稟高院,指前媳婦已違反不與其子離婚的承諾,要求對方歸還該個現估值四百萬元的單位。

    入稟狀指原告陳積鴻與男被告陳衍安是父子,他們都是擁有英國公民身份的港人,女被告蔡道瑛是男被告的前妻。蔡於二○○五年持學生簽證留英期間與男被告成為戀人,他們其後在原告位於倫敦的物業同居,並於○七年情人節結婚,原告父子又協助蔡取得英國公民身份。

    自從男女被告結婚之後,蔡多次借故與男被告爭執及要挾離婚,以逼原告為他們兩夫婦在港置業。蔡於○九年時多次說可能想與男被告生孩子,要原告為他們夫婦置業,否則便告離婚。原告迫於無奈,於同年九月斥資二百七十九萬元購入灣仔廣德大樓一單位,並與男女被告三人以「長命契」方式持有該單位的業權,該物業的一切費用均由原告支付。

    女被告或已再婚生仔

    翌年一月,蔡申請離婚,原告知道蔡去意已決,便指蔡違反承諾,蔡表示願意簽署文件把業權歸還給原告,但男女被告正式離婚後,蔡仍未放棄該單位。據原告了解,蔡現時在倫敦做空姐,並有可能已再婚及生了孩子。原告指出,他當年是有條件地把該單位的業權饋贈男女被告,而條件是蔡承諾不與男被告離婚,但蔡已經違反承諾,他應可取回業權。若然法庭不接納有條件饋贈的說法,他也要求法庭准許他出售該單位,在扣除他的開支後,由三人均分得益。

    案件編號:HCA 1423/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