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氣槍出街隨時犯法
【本報訊】氣槍是槍迷的至愛,但有不少槍迷誤觸法例仍懵然不知,有專家提醒市民,無論真槍或氣槍,如沒有合理解釋均不能帶外出,否則隨時觸犯法例。
香港射手聯會會長黎永權稱,氣槍是由入氣系統及膠圈來控制槍管力量,若槍管力量超過兩焦耳或以上,即所謂真槍,必須申請管有權牌照。他續稱,現時已有不少人愛玩氣槍,但很多人卻忽視其殺傷力,他提醒槍迷,無論真槍或假槍,如沒有合理解釋而攜帶外出,均可能觸犯法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三八章《火器及彈藥條例》,市民申請槍牌只可作康樂、體育及比賽用途,如未有遵守牌照條款,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一經公訴程序定罪更可判監十年。如非法管有槍械及彈藥更屬嚴重刑事罪行,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