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僭建問題 關鍵一視同仁

僭建風暴持續多月,至今依然沒有解決的迹象。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與鄉議局代表開會,討論新界丁屋及村屋僭建問題,雙方雖然達成了一定共識,但由於不少地方仍存在分歧,當局日後能否有效執法,實在令人懷疑。

港府與鄉議局同意取締丁屋三層以上的樓層,而建於「舊屋地」的村屋,則需先釐清地契條文才作處理。發展局同時大幅讓步,除了同意讓村屋保留僭建的小型設施,連最受爭議的天台玻璃屋,只要圍封不超過樓層一半亦可保留。在這種情況下,雖然當局強調對待建築物僭建不存在特赦,會一視同仁,但實際上這種厚此薄彼的做法,已引起不少市區居民的不滿和反彈。

鄉議局支持對涉及僭建而有即時危險的丁屋採取執法行動,但希望當局不要一刀切執法,對部分村屋應先釐清法律和歷史留下的問題才採取行動,並指強行執法可能會對政治、經濟和民生方面都帶來震盪。

顯然,港府與鄉議局雖有共識,但分歧仍不少。有立法會議員擔心,有條件豁免部分村屋玻璃屋的做法,與市區不一致,容易讓人誤會港府偏幫新界小型屋宇。

僭建問題涉及範圍廣泛,除普遍存在於新界村屋,市區樓宇也不例外,而且數字驚人。若當局不能嚴格依照法例秉公處理,則有共識等於無共識,終究還是解決不了問題。

這次僭建風暴席捲全港,不但波及政壇,港府的管治能力、官員的誠信以至本港的法治,亦受到嚴重衝擊。遺憾的是,涉及僭建的不僅有立法會議員及行政會議成員,連包括曾蔭權在內的多名高官也接二連三捲入醜聞。權貴知法犯法,當局有法不依,香港法治淪為國際笑話。

法之不行,自上亂之。正因為當局執法不嚴,官員其身不正,市民對相關法律認識不足,僭建物才會遍布港九新界,導致問題積重難返。有人建議當局以「特赦」或以罰代拆等方式處理部分個案,其實,這種避重就輕的做法,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必定埋下無窮禍患。

必須指出的是,法律不是兒戲,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沒有灰色地帶,正如酒後開車、超速駕駛一樣,僭建危及公眾安全,豈能因執法有難度、個案眾多而特赦或厚此薄彼?這樣對奉公守法的市民如何交代?

港府與鄉議局同意按緩急先後,有序處理僭建問題,這是無可厚非的,關鍵是當局執法必須以公平公正、一視同仁為前提,否則,僭建問題只會變得愈來愈複雜,甚至造成社會分化。

當務之急,是要盡快釐清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堵塞現行法例存在的漏洞,該修訂的修訂,該補充的補充,無分港九新界,毋須考慮僭建物業主的身份地位,以相同標準執法。只有一切以法律為依歸,才是解決僭建問題的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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