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差館 兩警涉偷失物28次
【本報訊】旺角警署警員涉嫌監守自盜的案件愈揭愈多,兩名男警涉嫌先後在旺角警署內盜取市民失物,早前提堂時原本各人只被控一項盜竊罪,但兩案昨在觀塘法院再提堂時,兩警分別被大幅加控至十三及十五項盜竊罪名,其中一人被指在大半年間於旺角警署內多次盜竊財物合共接近一萬三千元。法庭昨准兩人繼續保釋外出,並將案押後至本月底轉至區域法院再訊。
兩宗案件的被告警員,均被指在旺角警署內連環盜竊,其中一名被告為警員孔志東,現年三十五歲,他昨日被加控十二項控罪,合共十三項盜竊罪。根據控罪內容,孔志東被指在二○○九年十一月四日至去年七月三十日間,在旺角警署十三次干犯盜竊,共偷去現金一萬二千九百二十港元及一張八達通卡,每次盜竊金額介乎一百至六千五百元不等,涉及十三名事主。
保釋金200元加至萬元
另一名被告為警員吳兆輝,現年四十五歲,他昨日被加控多十四項控罪,現合共被控十五項盜竊,控罪指他在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至去年八月二十三日間,在旺角警署偷去現金合共三千三百三十港元,每次盜竊金額介乎六十至一千二百元不等,涉及十五名事主。
兩名被告昨日均暫時毋須就控罪答辯,其中孔志東獲准繼續以現金二千元擔保外出等候下次提訊;至於吳兆輝則基於控罪增多,其保釋金需由原先二百元增加至一萬元。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五日轉介到區域法院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