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物語:歐盟與和平

做生意的朋友為歐盟得到諾貝爾和平獎而憤憤不平,聽來只覺文明社會並非我所認知的文明。

據說歐盟成為強大共同體以後,動輒以法律欺凌別國。例如某國甲機構一直跟歐盟乙國的公司有生意來往,十多年來相安無事,但乙國陷入經濟危機以後,就不停有律師找到合約條文控告甲機構違約。要是甲機構的律師指出並無違約,乙國公司就說乙國的法例已經更改或增加某項,始終要甲機構因「違約」賠錢。

友人說最近又有一大機構遭歐盟告上法庭,那機構沒有犯錯,但敗訴,要賠幾億(不知是歐元還是該國貨幣,反正是天文數字)。友人談起都咬牙切齒,認為歐盟做法跟促進世界和平背道而馳,竟然得到和平獎,不知是諷刺,還是有關機構給歐盟獎金,好讓歐盟別發窮惡四出控告人。

我從小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是「洗腦教育」。現實是法律條文可因應利益而改變,日漸傾向維護政權和富商利益,他們自有律師團隊協助達到目的。

傳記記載諾貝爾發明炸藥,沒料到炸藥成為大殺傷力武器,特意設立和平獎,希望世界和平。相信他無法想像現今武器千變萬化,可以最文明的方法傷害別人。我等小市民不會明白諾貝爾和平獎頒給歐盟的真正原因,也許要聰明人才得見玄機。

關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