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F跳槽貨比三家

全港235萬名打工仔在下周四(十一月一日)起,可以將部分強積金供款「轉會」(轉換受託人),打工仔應趁機檢視整個強積金組合,看股債比重是否適合,在計劃轉基金時,宜同時參考基金往績及收費,以及受託人的服務水平。資金大轉移前,投資者要貨比三家。

消委會最近「炮轟」部分受託人收費貴、基金回報低,呼籲打工仔比較基金收費和回報。在523隻強積金基金中,有保守基金的開支比率低至0.17%,也有混合資產基金年收費4.62%,兩者相差26倍;回報方面,有港股基金十年年均賺15.32%,也有日股基金十年來,年均蝕1.47%,基金經理功力高下立見!

永明首域績佳 揸重非藍籌

取得長勝戰績的基金為永明首域強積金香港股票基金,其三、五及十年表現均為組別最佳,翻查該基金今年六月的十大持股,主要股票組合包括領匯(00823)、長建(01038)及中海油田(02883)等非藍籌,而一般港股基金主要持有滙控(00005)、中移(00941)及內銀股,基金則未見揸重貨。

御峰理財董事張嘉儀認為,在比較基金回報時,至少以同一基金經理五年往績作參考為佳,而且要看回報波幅,部分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較進取,回報會較波動。

轉計劃前考慮年齡因素

「強積金是長線投資,投資者不要衝動!在轉會前,先要考慮自己年齡和距離退休時間,如果快要退休,就更不要亂轉,並要看新受託人的服務水平及基金選擇,如果只有一隻基金表現突出,其他基金表現不濟,一旦將來市場逆轉,在無選擇下可能又要轉會!」張嘉儀表示。

據積金局截至今年六月底止資料,港人投放最多錢在混合資產基金,約1,583億元,其次是股票基金,約1,321億元。自從強積金OO年實施以來,混合資產及股票基金年回報同樣是3.5%,跑輸債券基金的3.8%,由於債券基金傳統上「低風險、低回報」,因此不受偏好風險的港人歡迎,截至今年中僅得89億元買債券基金。

被動式管理回報較優勝

自金融海嘯後,債券等避險工具受追捧,股票則「有波幅、無升幅」,基金表現隨時跑輸大市。理柏截至今年八月底止強積金資料顯示,被動式管理的港股指數基金中位數回報約8.2%,較基金經理主動式管理的港股基金回報5.4%為高。

BCT銀聯集團董事總經理兼行政總裁劉嘉時稱,指數基金投資組合透明度高,投資者只要看好指數走勢便可,也由於被動式投資策略,基金管理費較低,成本效益或更高。

根據晨星香港資料,單計今年至上周三止回報,三大表現最佳的港股基金均為指數基金,跑贏一眾基金經理。

「轉會」5大要點你要知

1.每年可全數轉一次

為增加僱員在選擇強積金受託人上的自主權,「半自由行」將在十一月一日起實施,打工仔有權將自己現職的強積金帳戶內,僱員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已累積的供款及投資回報),每公曆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一次過全數轉移至自選的受託人,轉移過程一般需時六至八個星期。而過往受僱或自僱期間的強制性供款,與過往一樣可隨時轉移至自選的受託人。

2.僅轉僱員部分權益

舉例說,陳先生現時在A公司工作,並參與A受託人旗下的強積金計劃,每月陳先生及其僱主各需作1,000元的強制性供款。

假設勞資雙方已分別累積供了20,000元強制性供款本金,若累計投資回報各為2,000元,在「半自由行」下,陳先生可選擇將自己所供的20,000元強制性供款本金連同2,000元投資利潤,一筆過轉移至B受託人的計劃,但僱主那筆20,000元本金及2,000元利潤則仍要留在A受託人,不可「轉會」。

3.新供款不直接「轉會」

繼續在A公司工作的陳先生,他及他的僱主每月各自1,000元強制性新供款,仍然會存入A受託人的強積金計劃內,而不會直接轉至B受託人。這就是大部分打工仔不了解的地方,以為申請「轉會」後新舊供款會一併轉換,但事實非如此。

另外,部分強積金計劃可以將僱主供款及僱員供款分開投資,即有機會出現陳先生僱主的強制性供款部分增值至22,000元,但陳先生的強制性供款部分貶值至18,000元的情況,意味着陳先生屆時只有18,000元可以「轉會」。

4.僱主沿用原受託人

由於「半自由行」不會影響僱主的供款安排,僱主需繼續向其沿用的受託人及計劃為雙方作供款。即是說,每月新供款仍要先存入原受託人,然後才在打工仔申請下,把僱員部分轉移至新受託人。

5.打工仔不應「為轉而轉」

「轉會」未必會帶來更佳的投資回報,再者在轉移期間出現六至八星期的投資空檔期,或出現低賣高買情況,而削減回報。若打工仔持有保證基金,更應留意會否因轉移而未能符合保證條款,繼而不能獲得原先保證的回報。

半自由行step by step

第一步:正確填寫並且向新受託人郵寄遞交僱員自選安排──轉移選擇表格(MPF(S) - P(P)號表格)。所需要填寫的內容包括個人資料、新舊計劃帳戶資料、選擇轉移部分、及與原受託人紀錄相同的簽署。表格毋須向原受託人遞交,亦不用經僱主。

第二步:新受託人接獲表格後進行資料核對,並將資料送交原受託人。

第三步:原受託人重新受託人收到相關資料,會再次核對。若資料齊全無誤,將為僱員沽出帳戶內的基金單位(即僱員強制性供款部分),並將已兌現的金額以支票方式,郵寄予新受託人。

第四步:新受託人收到原受託人的支票後,會按僱員的基金選擇買入相關單位。第二至第四步一般需時六至八個星期。

第五步:轉移過程完成後,僱員會收到原受託人發出的轉移結算書,及新受託人發出的轉移確認書,僱員宜核實資料。

部分受託人開始打減價戰,打工仔要留意魔鬼在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