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漁政管理站工作人員到場調查後沒收江豚。(互聯網圖片)
新疆烏魯木齊的超市出售體長約一百三十厘米受保護的江豚,職員稱放在水產區內的一條為野生鯊魚,另一條是屬於深海魚的海豬,每條價值均逾一萬元,且聲稱有養生及具抗癌神效。市漁政管理站接獲舉報到場調查,確定所謂海豬實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江豚,遂即場沒收。

涉事超市位於烏魯木齊一百貨公司內。(互聯網圖片)
據烏市網民稱,友好南路一百貨公司內的超市水產區,周日展出兩條各約一百三十厘米長的巨魚。超市水產區職員指,其中一條為野生鯊魚,另一條全身黑色、頭部呈鈍圓,且眼睛細小的巨魚名為海豬,屬於深海魚。職員指兩魚已展出兩天,各值逾萬元,食用後不但養生,更具抗癌功效。
新疆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工作人員,判斷該條黑色鈍頭巨魚應屬海豚或江豚,而兩者同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如無證明文件,不准於商業場所展出。超市負責人辯稱,野鯊及海豬僅供展出不會出售,不過對來源三緘其口。
沒收江豚擬嚴懲
市漁政管理站工作人員證實黑色巨魚為江豚,另一條為野生鯊魚,並即場沒收江豚,同時指野鯊亦不能作商業展示。管理站人員指江豚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絕對不可出售,承認當局監管力度不足,將調查江豚來源,如違法將嚴懲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