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刺死韓海警 華船長重囚30年
中國漁船船長程大偉涉嫌刺死南韓海警案,南韓仁川地方法院昨日宣判,雖未按檢方建議判處死刑,仍重判三十年有期徒刑及罰款二千萬韓圜(約十四萬港元)。中國外交部稱不接受南韓單方面判決,將繼續關注此案,不過未提及任何營救或反制措施。內地輿論普遍認為南韓處理不公,網民怒斥政府不作為、得把口,無法捍衞中國漁民權益及尊嚴。
仁川地方法院判決書指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曾多次非法進入南韓經濟水域捕魚。去年十二月十二日,程遭遇南韓海警執法時,指示船員妨礙海警登船,並用刀刺傷登船海警李洛勳、刺死海警李清浩,為死者家屬和韓國人民帶來極大悲痛,故判處三十年徒刑。而另一艘協助魯文漁號逃走而衝撞海警船的中國漁船遼葫漁號的劉姓船長,以及兩船的八名中國船員,亦因妨礙公務罪被判刑一年半至五年不等。
程妻指賠42萬被拒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昨稱,中韓在黃海尚未劃定專屬經濟區界限,中國不能接受南韓單方面適用「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裁決,呼籲南韓理性公正、妥善處理此案。中國將繼續關注案件進展,為本案中國公民提供必要協助。
內地《成都商報》報道,程大偉妻子高麗傑日前首度開腔,強調丈夫非蓄意殺人,而是糾纏間誤殺南韓海警。他們一家曾誠懇地向死者家屬致歉,主動提出賠償四十二萬元人民幣,惟死者家屬拒絕。高認為南韓檢方的指控與事實有出入。仁川檢方早前指程大偉殺人是有縝密計劃,且未向受害人作任何補償,要求法院判程死刑。
內地輿論對程遭重判抱不平,主要有四大原因:一是事發海域並沒有劃定疆界,不適宜用國內法律裁判;二是漁業協定雙方均應遵守,不是由南韓單方面說了算;三是南韓未能交代如何認定普通漁民是縝密計劃殺害海警;四是南韓未交代海警執法細節,或是暴力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