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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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偉民險因「挪用公款」入罪

前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袁偉民的新書《袁偉民與體壇風雲》,前日內容首度曝光,迅即引發全國關注,當中轟動性的話題尚包括他在5年前涉及「審計風波」事件,袁指當時因為審計署對有關問題定性有誤,他幾乎被定罪為挪用公款,幸最終得監察部門主持公道,才能成功翻案。

事緣審計署在03年的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國家體總自1999年以來,動用了中國奧委會專項資金1.09億元來建設職工住宅小區,招來體育總局挪用資金興建「腐敗樓」和「貪官樓」的指控。

強調新書句句屬實

袁解釋審計署的誤會,源於以為體育總局動用中國奧委會的專項資金,然而,體育總局長久以來根本與中國奧委會為同一機構,由同一批人主管;而且有關款項亦非有任何專項用途,只是10多年來由各單項協會在進行市場開發,或從選手拍廣告所得累積下來的資金。袁認為這些就是運動員、教練員及體育工作者的血汗錢,用回在他們身上並無不可。

「審計風波」最後在國家體育總局提出申訴後,審計署等部門調查過後,得出「體育總局犯了程序上的錯誤」的結論,指屬「歷史遺留的問題」,總算為袁洗脫污名。對於新書引發的種種爭議,袁只以有關內容句句屬實來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