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開設「以物易物」實體店,撮合資源配對,讓家中堆積過多物品的人可有渠道處理物品,又可讓物品重獲「新生」,惟後來被拒絕再租店舖。有議員批評政府投放資源不足,宣傳亦不足,令市民未能更投入參與環保活動。另外,有環保團體希望政府可增加更多資助計劃,並降低申請門檻。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政府應加大力度支持團體進行環保活動。(資料圖片)

議員倡加強宣傳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政府應加大力度支持民間團體進行環保回收行動,市區店舖租金昂貴,環保團體無法承擔,因此政府應在十八區每一區內設立回收點,讓市民可以更方便進行「以物易物」等環保活動。另外,政府應在學校及社區加強宣傳環保意識,例如在電視及電台賣廣告,以及於學校舉辦「以物易物」活動,教育市民珍惜資源,減少浪費。

而綠色力量發言人表示,政府現時有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可供團體申請,但希望政府可增加更多環保基金,令非牟利團體可獲得更多資源舉辦活動。此外,亦希望政府可降低基金申請門檻,減低行政上所需時間,讓團體可更方便地申請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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