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著名珠寶及銀飾店Tiffany & Co.的中環國金分店的女經理,聲稱要替表親還債,情急下在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偷取店中夾萬內的十五萬元現金,但思前想後,翌日原本想將巨款暗中放回夾萬內,惟未及歸還已被同事揭發,店方報警將她拘捕。

涉案三十六歲被告陸美青,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盜竊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指,違反誠信案件原本需判囚,但考慮被告認罪有悔意,因欠債走投無路才犯案,加上竊款已交還,店方沒有損失,故輕判她一百五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另付一千元堂費。案件編號:ESCC 6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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