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在一日內涉嫌先後襲擊一名晨運客及七名警員,事後被控襲擊及襲警等共八罪,惟他昨於觀塘法院受審後,卻被判脫罪。裁判官認為被告在案發時的精神狀態「可能不正常」,未能確定他是否有犯罪意圖,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但為了公眾及被告利益,根據相關法例將他收押至本月三十一日,待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決定是否對被告判予醫院令。被告庭上強調「我唔係精神病,只是有洗手症」,又自比像裁判官一樣正常,女裁判官吳重儀聞言即指「我同你唔一樣!」

事主李國強案發日晨運時,與被告不期而遇。

被告梁偉江昨在庭上自行抗辯,一度叫裁判官「唔好咁惡」。

三十三歲被告梁偉江,原被控在去年九月四日於將軍澳寶琳鴨仔山襲擊男事主李國強(五十七歲),同日又分別在將軍澳醫院急症室警崗及警署報案室連環襲擊七警。

事主李國強供稱,晨運時與被告擦身而過,被告尾隨並斥「做乜望我」,事主反指「你唔望我點知我望你」,被告後腳踢、手抓致他臉、鼻流血,事主後往急症室求醫時,竟與逃去的被告重遇,遂告知警員。

「唔識分身點打咁多個」

醫院警崗警員上前調查及帶被告回警署時,被告又「發難」襲擊,前後共令七名警員受傷。七警先後作供,指被告情緒激動,手舞足蹈,向眾警吐口水,起腳踢等,最終需多人始能將被告制服。

無律師代表的被告自行抗辯趣語多多,強調自己沒有打人「我邊識分身,一個點打得贏你哋咁多個」,指遭警察陷害,期間被告遭裁判官喝停,他又指「法官大人,你可唔可以善良啲,唔好咁惡」,更向官稱「你睇我(審訊)咁耐,有無手舞足蹈啊?我同你一樣」,裁判官聞言即回應「我同你唔一樣」。被告最終發晦氣指「你將我打靶啦,葬我喺和合石啦」,裁判官表示會紀錄在案。案件編號:KTCC 42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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