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日完成歷時六十八日的聆訊,房屋委員會的代表律師陳詞時「大反擊」,指房委會有很多個「波」要處理,而水務署眼球只集中處理水質安全,但卻沒有向房委會提點焊料含鉛的風險。不過,委員會代表律師從部門制度、驗水爭議、承建商及水喉分判商等責任,總結七大點,認為兩部門互相指摘及各自計算責任比重,但其實兩部門各有不足,又認為無人需要就鉛水事件「人頭落地」。

石永泰認為水務署及房委會各有不足。

陳慶偉(左)質疑房署人員作供時有標準答案。

對於水務署批評房委會有專業人士,不應靠提點才關注焊料的風險,房委會代表資深大律師何沛謙認為,房委會有很多個「波」要處理,無為意焊料含鉛問題是情有可原,但委員黎年批評若房委會將「無為意」無限放大會十分危險,因為反映部門組織鬆散,主席陳慶偉亦指房委會雖要睇好多個「波」,「但十一個球員都要各自睇」,又認為個別房署人員作供時有標準答案。

委員會的代表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則總結聆訊七大要點,認為兩個部門均知悉鉛有害,但對有人違規用含鉛焊料卻「缺乏警覺」,認為只要兩部門在施工前加入管控措施驗焊料,即可改善問題。

石永泰又形容水務署以世衞標準訂出本港食水含鉛量上限是「搬字過紙」,無了解背後理念,建議水務署檢討本港食水的含鉛量標準,「因為即使鉛量達五至九微克,差少少去到十微克超標,但已顯示供水系統出問題!」另水務條例列明水喉工程必須由持牌水喉匠親自進行,他同樣認為水務署有必要澄清,以避免有人誤墮法網。

報告料五月中出爐

至於水務署驗水的方法,石永泰亦質疑驗沖水後的水辦不全面,認為應驗頭浸水;對於有屋邨驗出水辦超標卻未列為鉛邨,他同意事件涉及房委會及水務署溝通問題,兩個部門要有「政治智慧」向居民解釋。

石永泰重申各個持份者在鉛水事件中均有責任,承建商理應有程序上確保施工用料上無鉛物料,但錯失機會。委員會稍後將綜合各持份者的供詞撰寫報告,料五月中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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