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恩國母:倘知夫有家室不會嫁
【本報訊】 「粗口大狀」馬恩國與同父異母姊姊馬蕭蕭的家族爭產案昨於高院續審,於馬恩國母子先後出庭作供後,與訟雙方舉證完畢,法官指示雙方須於六月六日前呈交書面結案陳詞,法官閱後再決定是否開庭聽取雙方的口頭結案陳詞。據馬恩國母親譚慧敏稱八五年十一月丈夫住院期間,馬蕭蕭曾來探望,但其後和她發生爭執,她更遭馬蕭蕭推至向後跌倒。譚又強調她與丈夫結婚前不知道他曾與另一名女子育有一女,否則不會嫁給他。譚慧敏指於七二年或七三年某日被馬蕭蕭母親黃嬌在街上追罵後,曾向丈夫質問「嗰個女人」是誰,亦有問過丈夫有否與「嗰個女人」結過婚,但丈夫明確表示沒有。
譚慧敏
馬恩國作供時則解釋,母親在父親死後二十多年才向法庭申領申辦遺產是因約於二○○九年,他與商業拍檔葉宗男博士商量合作為先父辦畫展,向對方提及馬蕭蕭的存在,葉提議不論馬蕭蕭立場如何,都是先申請承辦遺產較為保險。案件編號:HCAP 13/11